为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根据单位安全管理的实际运行情况,结合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信息收集
安检科设立专门台帐,登记收集安全信息,安全信息主要来源:井口信息站,各职能科室安全信息反馈,各队(组)安全情况汇报,安全督查员安全检查汇报,安全监控系统获取信息,群众举报(意见)等。
二、安全信息整理、登记
当班安全调度员在接到安全信息后,必须及时登记《安全信息台帐》,根据其危害性进行分级管理,并严格执行矿有关管理规定。
三、安全信息分析
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由信息科科长协调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讨论分析处置措施和控制管理办法,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逐一分析、排除,并由专人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和控制计划,明确下一步检查重点,确定当前安全隐患及生产作业的重点环节,控制和防止安全隐患的扩大,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安全信息的处置
1.发现一般安全隐患的,由安检科直接向隐患单位下达处理指令,根据实际情况由隐患处置队或所涉队组落实现场整改。
2.发现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检科进行研究、分析安全状况,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令相关部门配合整改。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遇到突发事件时,直接下达停产指令,并向矿领导汇报,由安检科牵头组织进行研究、分析安全状况,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关部门配合整改。
五、安全信息报告
1.相关部门对安检科下达的安全指令必须严格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反馈到安检科。
2.各队组接到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严格按安全指令执行,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到安检科。
3.当班安全督查员对下达的安全指令进行督察,及时将督查情况反馈到安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