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矿井编制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内容和矿井避灾路线,明确责任。
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定期对井下进行巡回检查,检查有害有毒气体情况、顶板状况、巷道支护牢固情况,采掘工作面活矸活煤处理情况。对查明隐患能及时处理及时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制定临时措施同时上报矿长。
三、矿长搜集安全隐患后,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研究,制定安全隐患处理措施,按照“四定”原则限期整改。
四、各工作面作业人员按分级排患原则要求,工作面隐患排除确保安全后工人方可作业。
五、事故发生后,按照事先熟悉的避灾路线进行撤退自救,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互救,确保抢救安全。同时向上级报告灾情。
六、一般事故报告煤矿调度室,发生死亡事故,煤矿立即报告县安监局、工会和煤矿。
七、报告内容:事故级别、原因、过程、伤亡、损失情况。
八、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煤矿全力配合支持协助安检科门查明原因及责任主体;一般事故动用煤矿事故救援预案,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分析定性,查明事故责任主体,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九、事故及隐患处理后,必须做好记录,把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处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制定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