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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分析与责任追查制度(2021)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05 08:48 来源:煤矿安全网 事故 责任 制度

  根据相关煤炭行业规定,对煤矿“三违”现象和事故调查与处理,本着 “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任追查到个人。通过认真客观的责任分析,理顺管理渠道,明确各司职责,达到“预防为主”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故的责任划分,煤矿主要领导负有监督调查的职责,矿长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生产副矿长负有指挥领导责任,当班值班领导负有现场指挥责任。

  二、违章指挥且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伤的,要追究领导指挥责任。

  三、安全员或班组长不按规定作业,违章指挥,或超越职权,出现重大事故时,必须报告矿领导,经过现场查明后,再具体处理。微信关注:煤矿安全网,学习更多煤矿知识。

  四、对瓦检员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现空班漏检,造成重大事故的,必须追究瓦检员的刑事责任。

  五、矿井发生片帮冒顶造成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矿井领导至现场查明原因,必须追究当班安全员、班长、炮工的责任。

  六、矿井工人不遵守劳动纪律和违章行为,造成严重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必须追究班长和当事人的责任。

  七、电、钳工不按期对机电设备检修,或出现接地短路、造成机械设备失爆和触电伤人,要立即报告,矿领导现场查明原因,要追究电工和当事人的责任。

  八、绞车工等特殊岗位工种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查明原因后,必须由当事人赔偿适当的经济损失和处罚。

  九、班长、安全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工作期间严禁擅离职守,如迟到、早退、不在工作面交接班,一旦出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矿领导,查明原因后,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给予经济处罚。

  十、事故发生后,必须由安检科(亓荣会)负责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过程、原因分析、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排除事故后的技术措施、今后的改进措施及现场和相关人员的亲笔签名。

  十一、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由矿长(亓孝营)组织召开煤矿事故分析会议,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讨论防范的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

  十二、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结果确定后,必须以矿部名义张榜公示,让全体矿部职工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和总结经验。

  十三、班组长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在班前会议上组织各班组进行系统学习,并按照既定的安全技术措施部署整改工作,进行认真仔细的整改工作。

  十四、事故的善后工作,由矿部相关科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职工大会上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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