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区队隐患排查管理制度(2021)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05 08:50 来源:煤矿安全网 区队 隐患 制度

  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区队长负责组织各班班组对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

  2、发现和查处本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向矿长报告。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分日查、周查、月查和季查四种形式,每次排查活动都要有原始记录。

  5、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报表,做到内容齐全、叙述准确、不准漏项,并严格签字程序。对排查出的不属于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应作专门登记、报送。

  6、对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7、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监控:

  一般隐患由队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队长审核签字备案。重大隐患由队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队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区队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矿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区队长签署的验收意见。

  8、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职责,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9、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落实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10、区队对其责任范围内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积极实施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及整改验收工作。

  11、各区队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