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当前的安全形势、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保障我区队的工作顺利进行和更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的搞好我矿的通风工作,保障生产安全。使全区队职工提高安全意识水平,养成一种凡事有责任心的工作习惯、凡事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和凡事力求创新的工作态度,希望全区队职工自觉遵守执行。
1、全体职工实行点名、签到制度,召开班前会议,早:7:00
中:3:00 零:23:00迟到一次罚款50元。
2、旷工一次罚款100元。(一班不得有二人同时请假)
3、本工作岗位有闲人进入、串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未完成本职工作,查处一次罚款地面50元;井下200元。
4、睡觉一次,扣除本班工资数。
5、现场交接班制度,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0元。(井下不交接班者:以早7时、中:3时、晚:23时为界、查各种记录)
6、上班不及时进入工作岗位者,查处一次罚款200元。
7、井下变电站内停留者,查处一次罚款200元。
8、上级检查、查处违章者,罚款100元。本矿三定表记录一次,罚款100元,本区队查处一次违章者罚款50元。
9、凡是职责范围内的任务未完成者被查处罚50——100元。
主要通风机的管理制度
1、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和与其配套的电动机,完全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并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
2、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交替运行,检修一次。并做好有关记录,检修完毕后,装配齐全,接好电源待用,保证能够正常运行。不得带病运行。
3、装有主风机的井口,对防爆盖,风门必须每月检修1次,保障封闭严密,漏风率不得超过5%。对防爆盖封闭的油位经常性的检查,及时补足。
4、新安装或更换风机时,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行工作,以后每五年测定一次。需要改变叶片角度调整和更换风机时,必须由通风部门提请报告、报技术矿长审批制定有效合理的技术措施,审请矿长批准后,由机电科和通风部门配合实施。
5、风机房必须悬挂反风操作规程和反风示意图,并能按操作程序及时运转,每季度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一次,每年进行演习一次,能够在10分钟之内完全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其风量不得小于原正常供风量的40%。做好反风检查和演习的各项记录,以备查用。
6、必须装设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安装通往值班调度室的电话。备有消防器材(灭火器、沙、铁锹等),不得使用明火取暖。
7、配备专职的主扇司机,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精通业务能熟练按“操作规程”操作。坚持每小时对风机的运行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必须记录清停电和送电时间。发现异常、立即通知矿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配合进行及时的处理。
8、对有无计划的停电时,必须履行汇报制度和审批制度,由通风科制定措施,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后方可实施。恢复送电,运转风机时,必须听从有关部门或调度室的命令,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其责任。
9、主要通风机一旦停风,在10分钟内不能启动时,迅速打开井口的防爆盖,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通知各部门领导,报总工程师,制定临时的安全措施,组织人员撤到安全地带。
10、在恢复送电时,通风部门对井下的有害气体变化,必须全面测定掌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恢复通风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及时的恢复通风。
11、值班主扇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串岗、脱岗、漏岗。对主扇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风机运行和仪表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和有关部门及时维修以免造成长时间停风停电的不良后果,影响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