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通风机因检修、长时间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有计划长时间停运,必须通知矿调度室、通风科,报总工程师审批,编制有计划停风停电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通知通风、安检、安全、生产等部门做好准备,严格按停风停电的措施执行。并立即打开防爆盖和地面的风门进行自然通风,必须切断井下一切电源,撤出井下所有人员。由通风科配专人在回风井中监测瓦斯的变化情况。
2、因主要通风机故障、线路中断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无计划停风停电,超过10分钟或长时间不能运转时,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报总工程师和值班领导,并通知机电科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原因,由值班领导、通风科立即决定安全指令,通知通风、安全、生产等部门迅速按指令严格执行。随及打开地面防爆盖和风门进行自然通风。
3、主要通风机能恢复运行送风时,由通风科负责检查,总回风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在0.75%以下时,全风压供风的巷道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时,汇报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审批后,通知变电站送电,风机房启动主要风机送风,机电科必须派专人监护风机运行情况,通风科派专人在出风口检查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浓度在2%以下时,主要通风机继续运行,进行全风压排放瓦斯、否则必须打开防爆门短路风路进行排放,保持瓦斯浓度持续稳定在2%以下时,方可将短路的风门逐步关闭排放。
4、主要通风机启用排放瓦斯时,瓦斯变化可能出现驼峰状态,由低到高、然后逐渐下降。只有通风正常后,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0.75%以下时,且持续稳定在1小时以上时,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方可结束。
5、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行后井下的送电程序:
①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行后出风口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由通风科组织瓦检员方可入井检查。降到0.75%以下时,其它人员方可入井。
②当总回风的瓦斯浓度降至0.75%以下,中央变电所在0.5%以下时,方可由瓦检员通知调度室,下令地面变电站送电。否则不得送电、继续排放。
③当采区和全风压供风的巷道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由瓦检员通知通风科、调度室,下令井下变电所向各采区送电。并回报矿调度室和通风队。
①因检修或机电部门更换线路及其它原因需要切断电源停风时,必须由机电科审请通知通风科、调度室,报总工程师批准,生产和其它部门配合,立即撤出人员,由通风队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挂牌检查管理,严禁一切人员入内。
②因风机出现故障或其它原因,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检员必须组织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打好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立即回报调度室、通风科、报总工程师和值班领导,制定紧急指令,由通风部门立即按指令执行。机电科负责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及时恢复送电。
③当处理完毕恢复送电时,瓦检员必须由外向里,逐步进行检查,当工作面瓦斯浓度在1.5%以下时,通知电工立即送电,进行排放瓦斯,当送风后工作面和回风巷瓦斯浓度持续稳定在1%以下时间达30分钟以上时,方可其它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并汇报调度室和通风部门。否则按瓦斯排放制度,继续进行处理。
④因有计划和无计划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行至恢复送电送风后,瓦检员必须做好详细的有关记录,汇报通风科,报有关领导分析处理。
7、安检科门必须对无计划停电停风的事故,做分析和调查,必须查明原因,把隐患当作事故进行处理,对人为形成的停电原因,必须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和防范措施报安全、总工程师审查。
8、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须对停风停电高度负责,进行专题分析,并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的安全例会,制定停风停电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