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尘测定工作,是防尘、尘肺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粉尘危害程度的评价、防尘效果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的必要手段,矿各级生产、安全、通风部门应当密切配合搞好粉尘测定工作。
2、粉尘测定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强的工作,测尘人员必须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准确无误的工作方法完成各项测定、登记报告工作。
3、矿防尘管理机构,应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检查本矿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防尘情况,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变作业环境。
4、测尘员每半月对井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测定一次,按照各项有关规定进行准确无误的操作和填写表格、统计、计算,测尘员有权监督井上、下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作业者,应及时制止工作,令其改正。
5、测尘地点的设立及测定时间:
①在井下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其它产尘地方必须设立测点。
②对所立测点每15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测试。
③粉尘分散度每季测定一次。
④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⑤测尘人员必须按本规定及时总结上报测尘结果和防情况,以便各级领导掌握防尘、测尘情况和采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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