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2021)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06 08:58 来源:煤矿安全网 制度

  1、为了及时准确有效地配合生产,地测科(防治水)应按规定事先互相联系:

  ①凡大型贯通(立交)及重要工程在掘进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填图,并根据测量成果及时检查、调整中腰线。当贯通(立交)巷道时,测量人员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②日常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地测科(防治水)。

  2、重要测量及贯通(立交)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科(防治水)提供设计图纸,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立交)允许偏差,审查贯通(立交)误差预计及施测计划,安排安检、通风、运输、机电部门配合工作,保证地测科(防治水)有足够的测量时间,保证测量人员和仪器的安全

  3、如遇巷道贯通(立交),透老巷、老塘,测量人员应按规程有关要求提前书面通知施工区队和有关单位。

  4、巷道已掘到位,掘进停头暂不进行封闭巷道时,在停头后施工单位及时通知地测科(防治水),控制停头真实位置、标高,并及时填图。测量成果由施测技术员签字。

  5、基本建设巷道和改扩建巷道一律按设计图纸延引中腰线,无设计图纸的一律拒绝给线;如变更设计,图纸须经设计部门和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给线。

  6、回采工作面所需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后五天内提交。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测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防治水),地测科(防治水)资料应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重点设计所需地测资料需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7、巷道进尺验收应由施工单位配合生产地测科(防治水)进行,验收的数字应以测量为准。

  8、对回采工作面的停采线,由地测科(防治水)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9、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打超前钻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条件和时间,以保证安全,地测科(防治水)随时将获得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10、各种巷道中腰线,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防治水)进行校验。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