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消除或减小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对矿井安全影响,及时处理千树塔隐蔽致灾地质灾害,有效预防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引起的事故。按照《安全规程》和《地质工作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1、采空区普查制度: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公司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各成员协调本部门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相关业务成员部室坚持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地在图纸上填绘采空区实测位置,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本公司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本公司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
⑥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⑦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管理办公室,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2、废弃老窑(井筒)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制度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公司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公司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的矿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公司的回采工作有影响。
④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⑤发现井下涌水量有变化较大时或降有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对井筒及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⑥若矿井后期对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⑦在周边矿井关闭后,在其井筒没有回填前,要采用电测法对井筒水位进行测量,密切关注水位变化。
⑧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
⑨对于钻孔资料不详的钻孔,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在设计说明中必须明确提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为视在安全隐患来处理。
⑩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钻孔数量及位置,以及钻孔的封闭情况,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制度:
①建立年度预报、月度地质制度,年初按照年度采掘工程计划,对年度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况对各掘进头面,进行逐头逐面分析,准确分析巷道位置关系,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鼓包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生产区队,提出建议,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②在巷道超前钻探结束后,要及时根据钻探资料,进行钻场分析,对钻孔中发现的层位变化等情况,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③对掘进可疑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质构造情况和水文地质情况,并且保证30m超前探测距离。
④建立井下收集地质资料制度,岩巷工作面每掘进10m收集地质资料一次,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岩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如发现地质层位变化及时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
⑤定期对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资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变化情况,若为穿层巷道及时根据第一手资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现的提前或延后穿层情况;水文地质方面要及时分析巷道顶底板滴渗水情况及水量变化趋势、充水来源等资料,若物探、钻探显示的地质构造变化区域要及时分析构造变化带附近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对中型以上断层、褶皱、新增出水点要及时上报,并申请上级部门进行补充探测和专家论证;对大型断层、可能影响一个工作面安全生产的导水裂隙,保护煤柱留设报上级部门。
4、地表水体及塌陷裂隙普查制度:
①千树塔地表水体普查范围,主要包括千树塔和周边关闭情况调查、矿井井田及周边相邻矿井200m范围内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调查、生活区废弃井筒水位标高调查、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农业灌溉引水渠沟等调查。
②管理办公室每月组织相关部室对井田范围内地表水体情况进行调查一次,调查要有原始记录,对调查发现的塌陷裂隙要组织人员用三合土进行充填。
③坚持对地表河流流量观测,并及时记录到地表水体观测台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