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规范我公司电缆在入库、存储、发放、回收、周转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3、机电科负责对公司所有电缆进行采购计划提报,建帐、收发、检修、运行等管理。
4、生产用电缆由机电科编制需求计划,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报采购部采购。
5、采购到货的电缆,必须由机电科验收其规格、型号、数量。随电缆附带的合格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机电科妥善保存。
6、库存电缆严防日晒、雨淋,严格防火、防盗。
7、区队领用电缆,必须到机电科办理领用票。电缆保管员要严格执行凭票发放,严禁无票发放。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联系机电科领导后先行发放,领用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
8、各区队所用电缆应按标准悬挂,严防挤压、碰撞等机械性损伤和超压、过载使用。
9、回收入库的电缆,必须经机电科检查验收,按指定的地点存放。由机电科填写回收票并标明电缆状况。
10、为保证供电安全,回收入库的电缆再次入井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检测,合格后,才能发放入井使用。
11、使用区队不得擅自截断整根电缆,否则,对责任区队按机电运输奖罚制度中的规定处罚。
12、对于安装、回收过程中人为责任造成的电缆损坏,每处对责任区队罚款500元。
13、使用区队井下库房禁止存放闲置电缆。回撤的电缆要及时回收。
1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起执行,以前与此抵触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