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型电器范围:接线盒、按扭、照明灯、通讯保护等小型电器设备。
4、公司各区队使用的小型电器,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并建立小型电器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5、小型电器的领用与回收:
②各区队领取的小型电器,应将规格、型号、数量及使用地点等数据准确录入小型电器台帐。
③更换或回撤工作面回收的小型电器,应及时升井交回机电科库房。
④领用修复的小型电器,需由机电科主管人员填写领料单,使用单位凭领料单到库房领取。
6、小型电器入井及运行管理:
①小型电器设备入井必须有入井许可证、入井防爆检验合格证和设备完好标识牌。
②入井使用的小型电器必须悬挂责任牌和完好牌,将责任落实到人。
③每台小型电器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淋水。
④各区队每月对所辖范围内的小型电器进行防爆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⑤完好检查卡的填写要字迹工整,填写正确,对误填、假填、不填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各区队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变更小型电器台帐相关内容、数据。每月25日将小型电器台帐上报机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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