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2021)
1、值班人员,听到事故警铃,立即出动,出动时间不超过60秒。超时出动追究值班负责人责任,并罚款50元。值班人员未及时出动罚200元/次。
2、接班时,值班装备全部置于值班室内,不符合要求罚款30元/台(件)。
3、电话值班员离岗、误接事故电话或有假铃现象,罚款200元/次,并给予行政处分。
4、夜班值班员必须在值班室休息,否则罚款200元/次、
5、队值班负责人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出现督查不力,有失职行为罚款100元/次,并通报批评。
6、救护队技术装备合格率必须达100%,否则给予使用人或保管人罚款50元/台(件)。
7、处理事故过程中,指战员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分工,罚款300元/次,情况严重者对其实行停工接受教育,视其情况决定复工或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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