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长(副组长)的职责组长是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矿井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配套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组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
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5、根据“三同时”原则,对矿井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参加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矿的职业并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执行督促执行。
2、根据矿井机构设置,明确各班、组、人员职责。
3、制订矿井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惬意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各班、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7、经常听取各单位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建立预警机制,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10、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11、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并研究处理。
12、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矿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作
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各项规定要求。
2、负责全矿职业卫生督查检查工作,制订全矿职业安全健康
管理长期和年度规则,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尘毒职业危害防治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3、组织有关部门,迎接.上级职业病防治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
4、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统计报告和公布。
5、负责定期督促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7、协调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安检办公室职责:
1、督促检查全矿防尘措施的落实。
2、对各防尘点设施安装是否完备、设施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参与审查各类防尘的技术措施。
4、参加矿职业安全健康危害检查和验收。
5、负责定期检查各单位、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五)培训职责: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制订培训制度、计划,抓好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和培训课程时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
(六)经营管理部工资:
1、做好受职业病危害人员的管理、核定工作,按照《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AQ1051)规定及时落实.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汇总、上报以及劳保用品审批工作。
2、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通知劳动者。
(七)“一通三防”和职责:
1、结合矿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置(施)的日常维护,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
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并配合安检处、医院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通巷工区负责针对粉尘及有害气体危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负责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机电铜室温度的检测。
(八)机运队职责:
1、结合矿噪音、振动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噪音、振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置(施)的日常维护,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4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或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工作。
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并配合综合办、医院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档案。
3、针对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九)技术科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抓好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落实,按照质量、卫生要求做好采购验收工作,保留好相关证件。
(十)各基层单位职责:
1、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
2、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措施的要求。
3、教育并管理本单位职工遵守职业安全健康规定,做好个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