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适宜的条款规定,不能充分反映矿井实际情况和不能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应及时进行修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不能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要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适当调整指标。
2、针对考核中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要求,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予以保持,持续改进绩效考核制度,不断降低、控制或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和危害。
3、技术矿长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形成书面报告,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通过评估与分析,发现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讨论提出纠正和预防的管理方案,并纳入下一周期的安全工作实施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