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预报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一、地质、测量、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1、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地质、测量应根据矿生产计划编制地质、测量、地质灾害预测预报下发到相关生产队组。地质组根据矿井地质资料,在开采地质构造带及地质条件复杂地带时矿地质组必须提前向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各职能科室必须在开采前做出相应的措施,经会审后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2、地测工作人员深入生产工作面的现场,对如下可能出现的灾害情况进行预报。
(1)当工作地点顶、底板出现异常情况时矿地质组要及时通知各职能科室做出预防措施,并监督作业队组严格执行。
(2)当工作地点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增大时,矿生产技术科要及时通知矿通风科及职能科室,各职能科室要及时分析出现异常情况的原因,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措施进行治理。
(3)当工作地点出现异常水患异常情况时,调度室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做出预防措施进行治理。
3、矿地测组严格井上下测量工作,要做到井上下对照图要及时准确,对村庄、河流、铁路、公路等要留有足够保安煤柱,确保井上地面建筑的安全。
4、地质工作人员要不断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为矿井施工提供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如掘进工作面前方存在断层、薄基岩、小窑采空区、火烧区或煤层顶底板承受水压、煤层赋存特征变化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要及时发出预报,且有权建议施工队组先探后掘。不断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为矿井施工提供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5、测量人员要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开进度,对过老巷、采空区、中腰线偏差等要及时发出预报
6、地质预测预报种类:包括月预报、年预报和临时预报。
(1)月度预报:地测组根据矿井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5日前编制下一月度矿井地质预测月报。
(2)年预报:每年2月末以前,地测组应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续计划,结合矿井地质资料进行分析排查,编制年度矿井地质预测预报。
(3)临时预报: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组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异常地质情况,随时调查分析采掘前方的地质情况,发现问题或险情,及时发出地质临时预报。
7、地质、测量预测预报内容:
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需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意见等。要求有图、文字,做到图文并茂,能够指导生产和满足生产所需。
8、地质、测量预测预报编制要求:
(1)预测预报要在充分收集地质资料和综合分析基础上,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方法,结合钻探、物探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做到有理有据。
(2)各类预报要妥善保存,以年为队组装订成册并存入地质测量档案室。
(3)各类预测预报年末要进行认真总结得失,不断提高预报准确性。
二、水害预测预报
1、矿井必须系统收集地质构造、老巷及采空区关系、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完善矿井充水性图,在充水性图上标明各积水点积水量,积水标高及水头高度。
2、采掘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预测预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倒水裂隙、溶洞和倒水陷落柱时;
(3)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其它有可能出水的地区时。
3、水害预测预报通知书必须内容完善,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下发至相关队组。
4、水情水害通知书下发后,技术管理部门应监督水害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向相关分管领导汇报。
5、水害预测预报通知书要妥善保管,做到有据可查。
6、水害预测预报种类:包括月预报、年预报和临时预报。
(1)月度预报:地测组根据矿井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5日前编制下一月度矿井水害预测月报。
(2)年预报:每年2月末以前,地测组应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续计划,结合矿井地质资料进行分析排查,编制年度矿井水害预测预报。
(3)临时预报: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组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水害情况,随时调查分析采掘前方的水害情况,发现问题或险情,及时发出水害临时预报。
7、水害预测预报内容:
包括地点、范围、突水危险性评价、需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意见等。要求有图、文字,做到图文并茂,能够指导生产和满足生产所需。
8、水害预测预报编制要求:
(1)预测预报要在充分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和综合分析基础上,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方法,结合钻探、物探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做到有理有据。
(2)各类预报要妥善保存,以年为队组装订成册并存入地质测量档案室。
(3)各类地质预测预报年末要进行认真总结得失,不断提高预报准确性。
三、考核办法
1、未按时发放预报的核减相关责任人XX元薪酬。
2、预报出现不准确造成损失或者其他后果的按照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