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根据煤矿《先探后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矿“先探后掘”管理工作,有效探明掘进工作面前方煤层赋存、瓦斯、水文地质及地质构造等情况,确保工作面掘进安全,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先探后掘”领导小组,负责矿“先探后掘”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
组 长:矿 长
成 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通风科科长、调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管理要求
(一)管理目的
1、消除掘进误穿煤层、误透老巷、误穿采空区、误揭构造等事故。
2、保证人员、机构、工具配备齐全,制度、措施完善,职责分工明确。
(二)“先探后掘”设计
1、设计依据: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先探后掘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依据设计。
2、设计部门: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编制前探钻孔设计。由编制技术员、安全科科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执行。
(三)前探钻孔施工
1、施工前准备:由队组负责将掘进工作面环境准备好,提前将钻机运到工作面,作好施工准备。必须使用ZY150型以上钻机施工,孔径75mm。
2、施工队组:由队组安排打钻队人员施工。
(四)前探钻孔施工监督
1、由队长派技术员及以上管理人员盯钻,技术员负责落实钻孔方位、倾角标定及打钻过程中钻孔见煤(岩)等异常情况,并作好记录,将其填写在打钻小票上。
2、安全员监督现场安全设施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若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透水或瓦斯异常,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及时汇报矿调度。
3、瓦检员负责工作面及回风系统瓦斯检查,并监督打钻过程中瓦斯是否异常,若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及时汇报矿调度。
4、钻孔施工完成后,打钻小票必须由安全员、瓦检员及技术员签字认可。
5、钻孔施工情况必须汇报矿调度,矿调度做好记录,内容包括:钻孔施工进度、方位、倾角、见煤(岩)情况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
(五)前探钻孔施工成果分析
1、前探钻孔施工结束后,由队组技术员绘制钻孔成果图,经队组技术员签字后上传至矿调度,由调度通知生产技术科审查。
2、由生产技术科组织人员对钻孔成果图进行分析,经分析后确定允许进尺距离并签字。
3、生产技术科签完字后,再报副总工程师及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传至队组现场执行。
(六)允许进尺监督
1、队组掌控好掘进工作面进尺情况,设置好基点牌板,填写好允许掘进距离和剩余长度等内容;并填写好现场前探钻孔管理牌板,将允许掘进通知单复印贴于牌板上。
2、安全员每班现场核实掘进工作面允许掘进距离情况,防止超掘。
3、生产技术科每天对允许掘进距离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汇总相关领导。
(七)钻孔成果结论及验证
1、如果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水和瓦斯等异常情况,必须由矿调度汇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下发补充专项设计。
2、队组根据补充专项设计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保障安全掘进的目的。
3、在每循环掘进完成后,副总工程师必须及时分析实际掘进过程中地质情况与钻孔设计施工地质情况是否吻合,并及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