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生产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采煤生产规范化、精细化的主要内容。为规范采煤工作面及巷道文明生产,明确责任范围,提高采煤工作面的工作质量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认真学习,组织实施;职能部门严格监督、检查,力争使采煤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材料堆放
1、两巷材料堆放的料场要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处,空间位置宽敞,不影响行人、运料、通风地点,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2、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挂牌管理,码放整齐,数量按作业规程要求配备,同类材料码放应横竖成线,高度不超过1、5m,不同材料之间间隔0.7m。标志牌内容齐全、规范统一。小型材料及黄泥等必须用木板钉制围栏存放。凡不符合要求,一处罚责任管理人200元。
4、备用料的规格、数量、距工作面的距离及备用料的使用要求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码放要求同其它材料一致,挂牌管理并标明规格数量。不按要求执行的,每项罚责任管理人200元。
5、材料分类存放在矿统一加工的材料架上,生产单位负责管理。机电配件堆放要整齐,分层码放,一处不合要求罚责任管理人500元。
6、回收的工字钢、皮带、损坏单体及顶梁等要分类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否则罚款责任管理人每一处200元。
7、回收的工字钢堆放处不得超过2堆,超过2堆罚责任人200元,过后仍未拿走的要加倍处罚。其它回收物料够一车必须及时运走。对损坏的单体支柱满10支要及时升井,不及时升井的罚运料队责任管理人200元。同时按单体管理规定另行处罚。
8、回收的防尘管、压风管、排水管要分类集中堆放,码放整齐。否则发现一处罚通风科责任管理人200元。够一车要及时运走。
二、管线、电缆管理
1、两巷管线吊挂位置及高度要统一,管线吊挂要平直。严格按标准要求执行。
2、电缆按监测、通讯、信号、低压、高压顺序自上而下分档吊挂,垂度适当,电缆钩固定上下平直,距离一致。高差不超30mm。不合要求的,每一处罚责任管理人200元。
3、风、水管按防尘管、压风管、液压管、排水管自上而下吊挂,吊挂点间距均匀,与巷道坡度一致,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不合要求的,一处罚责任管理人200元。
4、风、水管路、液压管路、排水管路的吊挂由队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5、瓦斯监测线路、通讯线路、电缆的吊挂由通风科负责,队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6、以两巷超前棚向外20米为界,20米之外为永久吊挂。超前棚20米至工作面为临时吊挂,由队组负责各类管线临时吊挂,不落地,不用时按规定盘好,否则,每处罚责任管理人200元。
7、转载机机尾到设备列车前10米段的电缆吊挂由队组负责,吊挂要平直。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处罚队组责任管理人200元。
三、图牌板管理
1、图牌板由技术员统一管理,技术员负责图牌板内容审查的确定。内容不齐全,一次罚技术员200元。
2、图牌板内容应与现场施工相符,牌板内容包括精细化管理,工作面布置图、设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监测通信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工作面支护示意图、正规作业循环图表、避灾路线图等。缺少一块罚技术员200元。
3、牌板制作应规格统一、摆放整齐,牌板存放地点有条件的要设置照明。
4、图牌板应保持清洁无积尘,发现有明显的积尘,一次罚责任管理人200元。内容应根据工作面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内容与工作面不符,一次罚技术员200元。
5、施工图牌板移挪、日常保护等由队长安排专人负责。
四、巷道文明卫生
1、巷道底板必须保证平整,安排人员清扫;巷道内不得出现直径大于50mm的矸石。发现一处,罚责任管理200元。
2、有水沟巷道,巷道水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杂物。否则,每处罚责任管理人200元。
3设备工具必须放在专用工具架上或工具箱内,不得随意落地。否则,每次罚责任管理人200元。
4、采煤工作面要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液压支架(柱)实行编号管理,号牌清晰端正,否则一处罚责任人200元;超前支护必须打成一条直线,单体柱三用阀注液口与巷道平行,否则一处罚责任人200元。
5、超前棚范围内,不得有杂物、多余单体顶梁等,保持清洁、干净、文明。发现一根物料罚责任管理人200元。
五、其它
1、巷道超前棚按规程要求进行执行;不按要求支护,每次罚相关人员每人200元。
2、支柱初撑力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每次罚管理人200元。
3、所有备用物料要分类集中堆放巷帮,不得随意丢放在巷道内,发现一根罚款100元。机、风巷及工作面损坏的单体、顶梁必须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放,否则,发现一根罚款200元。每个工作面只能设一端作为损坏单体指定存放点。
六、监督检查及奖惩
为更好的将文明生产管理规定落实到现场,特制定如下检查与奖惩办法:
1、成立检查小组
第一组:安全科
第二组:生产科
每月对各采煤工作面进行两次检查(上下半月各一次),检查分组由生产技术办公室负责,每月5号前各小组将上月的两次检查结果报技术科。
2、奖惩
(1)检查小组依据标准罚款,月度罚款作为奖励基金使用,
由检查小组评定,对执行较好的人员进行奖励。
(2)检查小组根据罚款数目,每月对各采煤工作面进行排名,
划分两个档次,第一、二名分别按5000元/月、3000元/月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