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队必须高度重视支护材料管理工作,提高支护材料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促进顶板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2、采煤队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使用和备用台账,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账面要整洁清晰,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帐物相符。
3、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根根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更新的单体支柱必须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验收标准,组织验收。
4、备用的支柱入井前必须将三用阀装配口密封,运至工作面使用时再安装三用阀。
5、工作面必须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备用支护材料的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放在安全、干燥、清洁的地点工作面,使用的支柱时刻要根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6、不合格的支柱(支架) 不得充当备用。
7、支护材料搬家转移时,做到轻拿轻放,落实管理责任和验收交接手续,认真进行清点,核对数量。对搬运转移造成严重损坏或丢失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支护材料标志牌齐全,材料存放点各种材料、设备备件应挂牌,标明材料名称、单位和负责人;存放地点要求无积水、无淋头,支护完好。
9、所有备用材料配件存放均不影响运输和通风,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
10.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
11、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12、工作面发生冒顶,需要使用备用支护材料时必须及时汇报队组,并做好书面材料记录,使用后及时补充备用量。
13、必须严把进货、验收关,严禁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作面。要有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14、备用支护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压力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对试验记录建档登记。
15、考核:
(1)支护支护材料使用和备用台账不齐全,数据不准确,考核责任人200元。
(2)乳化液浓度的配比达不到规定要求,每发现一次考核200元。
(3)采煤工作面备用单体液压支柱、铰链顶梁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考核责任人200元;备用单体存放位置、码放方式不符合要求,考核200元。
(4)因存放、使用不当造成支护材料损坏无法使用的,考核责任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