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矿井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和调校工作,确保安全仪器仪表计量值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三、结合矿实际,制定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和调校管理制度。
四、矿设立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和调校管理领导小组,由通风科具体负责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和调校工作。矿设立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和调校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 通风科科长
成 员:通风科队长 通风科技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通风科,通风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矿井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和调校的各项工作。
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每年制定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购置计划并及时采购,购置的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必须三证齐备(产品合格证、计量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许可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每年必须按要求制定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校验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仪器仪表周期受检率达100%。严禁超期使用计量器具。
七、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和校验必须送有资质的队组进行,经检定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严禁使用。过期未检的必须停止使用。
检定校验发现精度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必须立即报废。
八、主要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检定周期:
1、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每半年检定一次。
2、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每半年检定一次。
3、风速测定表每半年检定一次。
4、粉尘测定仪每2年检定一次。
5、瓦斯传感器每年检定一次。
6、一氧化碳传感器每半年检定一次。
7、防突仪每年检测一次等。
九、检修和维护的安全仪器仪表:
1、一氧化碳测定仪
2、氧气测定仪
3、氢气测定仪
4、硫化氢测定仪
5、二氧化硫测定仪
6、二氧化氮测定仪
7、DGC瓦斯含量直接测定仪
8、气相色谱分析仪
十、加强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日常调校工作,按相关规定开展日常调校。
十一、瓦斯传感器每15天必须用瓦斯标准气样调校一次,发现精度不够、误差超标时必须立即调校。
十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等载体催化元件的瓦斯检测设备每15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发现精度不够、误差超标时必须立即调校。
十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使用者必须熟悉仪器仪表性能和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十四、通风安全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有失灵、精度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修,要按相关规定经专业人员维修、调校、检定、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十五、加强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建立和完善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1、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设备台帐;
2、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检定记录;
3、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调校记录;
4、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检定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十六、加强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维护、保养工作。不用的仪器仪表应放置在干燥的环境中,并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将闲置的安全仪器仪表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灰尘、潮湿环境中。
十七、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或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
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属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