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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12 09:3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瓦斯 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落实“多钻孔、严封闭、综合抽”的瓦斯抽采方针,践行“钻到位、管到底、孔封严、水放空”的抽采方法,全面落实“全程套管、两堵一注、带压封孔”的封孔工艺,提高抽采效率,实现瓦斯抽采达标,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抽采制度”)。

  2、制定抽采制度的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采矿工程设计手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等。

  3、矿井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原则。

  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确认抽采达标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

  矿井应当加强抽采瓦斯的利用,有效控制瓦斯排放量。

  4、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配足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数检测人员及瓦斯抽采工等。

  5、建立、完善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瓦斯抽采人员岗位责任制、钻场及钻孔检查管理制度、抽采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等。

  6、瓦斯抽采工必须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上岗。

  二、一般规定

  1、矿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确保抽采达标。

  2、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抽采达标规划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

  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煤矿每年制定的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抽采计量、效果等需报上级部门审批。

  3、应当积极试验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和参数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规律,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确定矿井合理抽采方式下的抽采超前时间,并结合抽采工程施工周期,安排“抽、掘、采”三者之间的接替关系。

  4、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

  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布置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采的配套工程,确保抽采达标。

  在煤层顶(底)板布置专用抽采瓦斯巷道,采用穿层钻孔抽采瓦斯时,其专用抽采瓦斯巷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的要求;

  (2)巷道施工应当满足抽采达标所需的抽采时间要求;

  (3)敷设抽采管路、布置钻场及钻孔的抽采巷道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时,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5m/s。

  5、根据需要随时测量瓦斯抽采参数,但每周至少对井下主管、干管、支管(包括钻孔抽采管)的抽采参数进行一次全面测量。

  6、每天必须对钻场内瓦斯、温度等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参数连同检查时间、检查人的姓名填写在钻场检查牌板上。

  7、每周必须有专人对整个抽采系统进行巡回检查、检修、维护,安排人员每班放水,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向矿调度汇报,由矿调度统一通知相关队组采取措施处理。

  8、更改瓦斯抽采管路,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更改管路时,矿总工程师必须在矿调度室协调、统一指挥,现场安排专人监督。

  9、抽采泵一旦停止运行,泵站司机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相关科室立即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理。

  三、瓦斯抽采责任制

  1、矿长是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2、矿总工程师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瓦斯抽采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价报告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的正常衔接,做到“抽、掘、采”平衡。

  3、矿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4、通风科负责制定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措施等,并督促落实瓦斯抽采主体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等工作。

  5、矿安全科负责瓦斯抽采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瓦斯抽采主体责任。

  6、矿其他职能科室对本职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7、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矿的瓦斯抽采责任制。

  四、瓦斯抽采方法

  (一)矿必须严格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按矿井瓦斯来源实施开采煤层瓦斯抽采、邻近层瓦斯抽采、采空区瓦斯抽采或围岩瓦斯抽采等抽采方法。

  (二)选择抽采方法时,应坚持安全、经济、合理、高效原则。

  (三)瓦斯抽采方法的选择

  1、开采层抽采方法:

  (1)煤层透气性较好、容易抽放的煤层,宜采用本层预抽方法,可采用顺层或穿层布孔方式;

  (2)煤层透气性较差、采用分层开采的厚煤层,可利用先采分层的卸压作用抽采未采分层的瓦斯;

  (3)单一低透气性高瓦斯煤层,可选用密集钻孔、交叉钻孔、水力割缝、水力压裂、松动爆破、深孔控制预裂爆破等方法强化抽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严重煤层,应选择穿层网格布孔方式;

  (4)煤巷掘进瓦斯涌出量较大的煤层,可采用边掘边抽或先抽后掘的抽采方法。

  2、邻近层抽采方法:

  (1)可采用从开采层回风巷、运输巷向邻近层打垂直或斜交穿层钻孔进行抽采;

  (2)当邻近层瓦斯涌出量大时,可采用顶(底)板瓦斯巷道(高抽巷)抽采;

  (3)当邻近层或围岩瓦斯涌出量较大时,可在工作面回风侧沿开采层顶板布置迎面水平长钻孔(高位钻孔)抽放上邻近层瓦斯。

  3、采空区抽采方法:

  (1)老采空区应选用全封闭式抽采方法;

  (2)现采空区可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巷道布置情况,采用顶(底)板钻孔法,有煤柱及无煤柱垂直及斜交钻孔法,埋管法等抽采方法,并应采取措施,提高瓦斯抽采浓度。

  4、对瓦斯涌出来源多、分布范围广、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的矿井应采用多种抽采方法相结合的综合抽采方法。

  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

  五、瓦斯抽采工程设计

  1、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体现安全第一、经济技术合理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2、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当与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合理安排“抽、掘、采”之间的关系,确保“抽、掘、采”平衡。

  3、新开采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由通风科负责组织编制瓦斯抽采设计,瓦斯抽采设计需报矿总工程师、上级部门审批。并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批准的设计如有重大修改,必须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4、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矿井概况:煤层的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

  (2)瓦斯基础数据: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抽采半径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

  (3)抽采方法:钻孔(巷道)布置及抽采工艺参数;

  (4)抽采设备:抽采泵、管路系统、钻机、监测及安全装置;

  (5)泵站建筑:泵站、供水、供电、采暖、避雷及其它;

  (6)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资金概算;

  (7)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

  (8)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单、资金概算及其相应图纸

  5、瓦斯抽采管路必须有专门的管路安装设计,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瓦斯抽采管路直径应按最大流量分段计算,并与瓦斯抽采泵的能力相适应。抽采管路按经济流速5-15m/s和最大通过流量来计算管径,抽采管路的备用量可取10%的富裕系数;

  (2)抽采管路应敷设在曲线段最少、距离最短的巷道中;

  (3)抽采管路应敷设在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中,一般设在回风系统的巷道内。若设在轨道运输巷内,应将管路架设一定高度并加以固定及防护,防止机车或矿车掉道撞坏抽采管路;

  (4)抽采管路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轨道井(上山、下山)中,特殊情况需布置在轨道井(上山、下山)中,必须制定防跑车撞坏管路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5)必须保证抽采管路安设路线(地点)的合理性,管路发生故障时,管内瓦斯严禁涌入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有人作业的地点;

  (6)瓦斯抽采管路布置应充分考虑到运输、安装、维修和日常检查的方便。

  六、瓦斯抽采工程施工管理

  (一)地面瓦斯抽采泵站

  1、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必须设有防雷电装置,其保护范围必须大于规范设计范围的1.5倍。其距主要建筑和进风井口不得小于50米,并采用栅栏或围墙保护。

  对已建成的泵站,不符合要求的,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

  2、地面泵房及泵房周围20米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3、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1套备用,备用泵的功率必须满足运行泵的最大功率。

  4、地面泵房及泵房周围20米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5、泵站应采用双回供电线路。

  6、泵房内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设施并设有直通矿调度的电话。

  7、瓦斯抽采泵必须安设开停传感器,泵房内必须安设瓦斯传感器。

  8、抽采泵站必须有测量浓度、流量、负压及温度等仪器仪表。

  9、抽采主管路必须安设瓦斯抽采参数自动监测装置,监测抽采管道中的瓦斯浓度、流量、负压、温度和一氧化碳等参数。

  10.抽采泵的吸气侧必须安设过滤装置,防止固体物进入泵体内。

  11、采用干式抽采及有瓦斯抽采利用的抽采系统中,在吸气侧必须设防回火、防回气及防爆炸的安全装置。

  12、每台抽采泵排气侧必须安设独立的排空管,其直径不得小于吸气侧的管径,高度超过泵房房顶5米以上。

  13、抽采泵进气侧的主管路必须安设直径不小于200毫米的排空管,并用阀门控制。

  14、排空管应在避雷器的保护范围内,且上空严禁有高压电缆或可能点燃瓦斯的其他物体。

  15、泵站低位水池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6、瓦斯抽采管网能力必须与抽采泵能力匹配,不匹配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

  17、抽采管网布置要科学、合理,通过阀门控制每台抽采泵可以与任意一趟抽采主管连接抽采。

  18、抽采系统必须实现高、中、低负压独立抽采。

  19、抽采系统必须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对安全设施检查维护。

  20.瓦斯抽采管路必须安装管道计量装置,井上、下瓦斯抽采管路瓦斯的浓度、压力、流量等必须实现24小时实时在线监测。

  21、泵站必须设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22、矿必须建立和完善抽采泵司机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包机制度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等。

  23、泵站司机每小时至少检查一次(变化较大时,必须随时检查)抽采浓度、抽采负压、抽采温度等,并做好记录,同时汇报矿调度。

  24、泵房值班室应设置瓦斯泵停运报警装置,泵停止运转后,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瓦斯抽采管路管理

  1、地面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尽可能避免布置在车辆通行频繁的主干道旁;

  (2)抽采管路严禁与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和通讯电缆敷设在同一条地沟内;

  (3)抽采管路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一般情况下也不得穿过其它管网,当必须穿过其它管网时,必须按相关规定采取措施;

  (4)通往井下的瓦斯抽采管路必须采取防雷(电)措施,必须安设绝缘装置,防止雷电导入井下。

  2、井下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为了防止瓦斯抽采管路锈蚀,主、干铁质管路安装前应对管内外涂抹防腐剂。防腐材料可选用经过热处理的沥青、油漆等,外部涂红色以示区别;

  (2)安装管路时,应将管道敷设平直,坡度一致,尽量减少弯头,避免转急弯,管路转弯内角应大于130度;

  (3)瓦斯抽采管路与电缆必须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且不得与开关、电器设备等带电物体接触;

  (4)上下山、大巷、石门宜采用料石墩或架子进行垫高,管路与巷道底板的距离必须大于300毫米;

  墩或架子间距一般不超过5米,管路与墩(或架子)接触处应进行固定,防止移动;

  (5)在倾斜巷道中敷设抽采管路时,管路应设防滑卡,且用管卡将管子固定在巷道支架或其它支护材料上,确保管路安装牢固可靠;

  (6)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的瓦斯抽采留管进入回风巷前,必须进行绝缘处理;

  (7)采、掘工作面抽采管路的安设位置及高度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不得影响打钻、行人和运输等工作;

  (8)主管、干管、支管及钻孔联接管均应安设阀门及测试孔,阀门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主干管路测试孔的前后端须留有5米以上的直线段,以消除涡流、紊流的影响;

  (9)管路外边缘距巷道壁的距离须大于0.1米,以便于检查和维护抽采管路;

  (10)抽采钻场、管路纵向拐弯、低洼、外界环境温度突变处及一定长度的管路(一般为200-300米,最长不超过500米)应设置放水器;严禁出现管路积水或停泵放水现象,否则追究队组及通风科的责任;

  (11)安设管路时,一般采用法兰盘或快速接头连接。采用法兰盘连接时,法兰盘中间应使用胶皮垫,且厚度不小于5mm,然后用螺丝加金属垫圈紧固,确保接头严密;

  (12)管径要尽可能统一,变径时必须设过渡节;严禁出现管路花接;

  (13)新敷设的瓦斯抽采管路必须进行气密性检验(试气压力一般为0.5至1个大气压),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4)瓦斯抽采管路安装结束后,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机运科等部门联合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采用钢丝绳吊挂抽采管路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根据抽采管路的管径、管材及重量等合理选用不同规格的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系数不小于6)确定,并符合其它相关要求;

  (2)钢丝绳的吊挂间距应不大于5米。在管路积水处、除渣器或阀门两端等特殊地段,应适当加大钢丝绳的吊挂密度;

  (3)钢丝绳采用绳卡连接时,绳卡不得少于3个;

  (4)钢丝绳与抽采管路及吊挂支撑点连接必须稳固可靠,且钢丝绳不得被其它物体强烈挤压或摩擦;

  (5)吊挂抽采管路时,钢丝绳应吃劲,否则必须及时处理;

  (6)吊挂抽采管路的钢丝绳应保证完好,断丝超过规定或锈蚀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4、上下山、石门抽采管路

  (1)抽采管路应敷设平直,坡度一致,离地高度应大于300mm,尽量减少使用弯头,避免转急弯,管路转弯内角应大于130度,严禁出现花接(含软连接)。

  (2)在井口附近10米范围内,石门、回采工作面上下巷开口往里30米范围必须安装绝缘管,在绝缘管两端安装两组接地极,并按规定检查、测试。

  (3)抽采主管、干管、支管及钻孔联接管均应安设阀门及测试孔,阀门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主干管路测试孔前后端须留有5米以上的直线段,以消除涡流、紊流的影响。

  (4)每班必须有专人对整个抽采系统进行巡回检查、维护,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不能处理的须向调度汇报。抽采管路外边缘距巷道壁距离须大于100mm,严禁出现挤压、变形。

  (5)抽采钻场、管路拐弯、低洼、外界环境温度突变处及一定长度的管路(一般为200-300米,最长不超过500米)应设置放水器。

  (6)巷道上下山底部、石门、回采工作面上下巷开口处、瓦斯治理巷开口处等50米范围必须安装除渣装置。

  5、采掘工作面抽采管路

  (1)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本煤层、瓦斯治理巷、预抽管路内径必须≥200mm。钻场多通及汇流管径应≥150mm,卸压抽放抽采管内径必须≥250mm。本层抽放支管采用4寸铁管,抽采钻孔直接与4寸铁管连接,每趟4寸支管连接的抽采钻孔不超过12个,分流器具备放水功能。

  (2)采掘工作面抽采管路吊挂应平直,转弯内角大于130度,接头严密、连接规整,严禁花接(含软连接)。回采工作面安装、回收期间因运输需要临时使用软连接的抽采管路,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3)抽采评价单元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测试孔、放水器。

  6、采用新型材质的抽采管路时,应按其说明书的相关要求进行安装。

  7、对井口段的瓦斯抽采管路应按规定进行接地处理,防止产生静电。一是每条管道的两端必须安设辅助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欧姆;二是管道阀兰必须做良好的电器连接。

  8、各矿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瓦斯抽采管路防腐蚀、防砸坏、防带电及防冻等措施,确保抽采管路的完好与安全。

  9、瓦斯抽采管路维护

  (1)队组及通风科必须加大瓦斯抽采管路的巡查力度,每天对抽采管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瓦斯抽采管路与巷道边缘的距离小于0.1米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抽采管路被巷道挤压、损坏;

  (2)瓦斯抽采管路、阀兰与矿车外边缘的距离小于0.1米时,必须停止矿车运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矿车、机车挤压瓦斯抽采管路;

  (3)在有瓦斯抽采管路的巷道巷修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抽采管路保护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高位巷的管理

  1、首采工作面应采取高位巷抽采措施,特殊情况采取高位钻场抽采措施的,必须制定抽放设计并报矿总工程师及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必须合理设计高位巷(高位钻场)与采煤工作面的相对位置。

  3、高位巷(高位钻场)应采取同一坡度施工,防范巷道积水,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高位巷的主要密闭须设在围岩完整、支护完好的地点,密闭四周掏槽见硬帮、硬顶及硬底200毫米以上,墙体厚度大于800毫米。巷道是正坡的,必须设反水池。

  5、高位巷的抽采管必须安设在密闭中上部,且伸入密闭墙内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6、高位巷(高位钻场)内支护的金属物件应采取防止摩擦火源的措施。

  (四)顶(底)板瓦斯抽采巷的管理

  1、无保护层开采的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应优先选择顶(底)板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

  2、顶(底)板瓦斯抽采巷的位置各矿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顶(底)板瓦斯抽采巷的断面、支护形式、服务年限等应满足钻孔施工和瓦斯抽采需求。

  (五)钻场、钻孔管理

  1、钻场应施工在围岩完整、通风良好、支护可靠的地点。

  2、钻场的断面必须满足钻孔施工及瓦斯抽采要求,其深度原则上不得超过6米。

  3、钻场、钻孔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现场必须有施工牌板,内容应包括:钻孔倾角、方位角、孔径、孔深、间距、位置和注意事项等。

  5、钻孔封孔长度:穿层钻孔不小于5米,本煤层钻孔不小于8米。

  6、在钻孔施工地点的回风侧5-10米位置,必须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或悬挂便携式一氧化碳测定仪。无一氧化碳检(监)测仪器,严禁施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采用压风排渣施工钻孔时,必须使用风水切换装置,并在钻孔孔口位置使用喷雾或除尘装置。无水、风水切换装置不完好或不能正常使用时,严禁施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钻场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除检查人员外,其它人员严禁入内。

  (六)采空区留管抽采管理

  1、采煤工作面原则上不得采取留管抽采方法治理瓦斯,如需采取留管抽采措施,必须经上级部门同意。留管安设前,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留管三通必须一次安设齐全,严禁在回采过程中拆主管安设三通。

  3、采用留管抽采的采煤工作面需将抽采管敷设到切眼上口,并经矿验收合格后,采煤工作面方可调试、回采。

  4、留管抽放头需提前安设好,并采取防护措施,待其进入采空区以里5米后,方可与留管连通抽放。

  5、矿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旁侧留管抽采方法。

  6、开采容易自燃或自燃煤层的采空区,必须按规定检测抽采管路中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相关参数。发现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抽采钻孔参数

  1、本煤层抽采钻孔沿煤层走向或倾向平行布置,钻孔间距根据煤层赋存情况和实际抽采半径考察结果确定,钻孔直径≥75mm,推广使用钻孔直径为94mm的工艺。

  2、穿层钻孔预抽煤层条带瓦斯时, 穿层钻孔终孔间距原则上为5m×5m(各队组可根据煤层赋存情况和实际抽采半径确定),穿层钻孔孔径≥75mm,开孔间距≥300mm,上向孔施工至煤层顶板≥500mm,下向孔施工至煤层底板≥2000mm;钻场每个钻孔与分流器直接连接管内径≥37、5 mm。如果采用分支管连接时管径≥100mm;下行钻孔必须在套管内安设压风排水管,实现自动定时排水。

  3、高位钻场钻孔必须布置在回采工作面裂隙带瓦斯富集区,开孔位置必须在设计中明确,钻孔孔径≥113mm,每个工作面前两个钻场的抽采钻孔必须安设阀门、测试孔,准确考察出每个钻孔抽采参数,确保往后高位钻场抽采钻孔科学合理布置。

  4、石门(井巷)揭煤钻孔孔径≥75mm,开孔间距≥300mm,上行孔施工至煤层顶板≥500mm,下行孔施工至煤层底板≥2000mm;抽采钻孔横成排、竖成列,每排使用抽采管径为4寸铁管,抽采钻孔直接与4寸铁管相连,4寸铁管与分流器或主管连接,管径匹配;

  5、钻孔施工严格执行三定标准(定孔位、定方位、定倾角),钻孔倾角、方位角按设计参数和现场煤层赋存情况由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给定,钻孔实际开孔位置与设计孔位误差不得超过±100mm,倾角、方位角误差不得超过±1°,钻孔施工完后必须在两天内及时绘制成果图,有盲区或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及时补充抽采钻孔。

  (八)抽采钻孔封孔

  1、必须实行带压封孔,注浆泵优先选择注浆压力不低于2MPa注浆泵。

  2、本煤层和穿层预抽封孔段管径为37、5mm以上,钻孔必须全程下套管(筛管),套管管径为32mm及以上,封孔段往里每隔300mm施工一组筛眼,筛眼孔数2-4个、孔径6-8 mm,抽采钻孔封孔长度原则上不小于20m(穿层钻孔含石门揭煤,岩石段小于20m的必须全部封孔)。

  3、高位钻场抽采钻孔封孔长度≥12m,封孔管径≥100mm。

  (九)钻孔施工结束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连管抽采,孔口负压不低于13kPa。

  (十)瓦斯治理巷抽采钻孔超前掘进工作面大于200m,穿层预抽评价单元巷道长度不小于100m(采取本煤层补充措施时评价单元大于50 m),掘进工作面瓦斯预抽率大于30%,评价单元内钻孔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

  (十一)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本煤层预抽钻孔超前工作面距离大于300m,且不得出现盲区,工作面评价单元长度不小于100m,构造带、应力区、煤柱区必须独立进行评价。

  (十二)抽采评价单元必须安设瓦斯抽采自动计量装置,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安设在直管段,装置前后5m为直管且管径一致;每5-10天对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调校,并建立抽采自动计量装置调校台帐,确保自动计量装置误差不超过10%。

  七、瓦斯抽采工程验收制度

  1、新建矿井、水平延深,矿井改扩建以及新巷道进行生产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瓦斯抽采工程,不合格不准生产。

  2、采用抽采方法治理瓦斯的采、掘工作面,在掘进、回采前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工作面不得施工。 四十五、 瓦斯抽采泵站施工结束后,必须按批准的设计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应包括:泵房、抽采泵、排空管、仪器仪表、安全设施等。

  3、瓦斯抽采管路安设完毕后,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对其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应包括:管径,阀门、三通、观测孔、放水器安设位置,管路吊挂等。

  4、高位巷、顶(底)板抽采瓦斯巷及钻场施工结束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巷道断面、支护等。

  5、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结合专人验收钻孔长度、方位、倾角、封孔质量等,防范弄虚作假。

  八、技术资料管理

  (一)矿井瓦斯抽采图纸须满足下列要求:

  1、瓦斯抽采系统图上必须有抽采瓦斯泵型号、电机功率,抽采管路长度、管径,阀门、观测孔及放水器安设位置,高位巷、底板抽采巷以及钻场钻孔等内容;

  2、瓦斯抽采泵站平面布置图应有管路、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排空管、高低位水池等,在图上还必须标明离主要建筑物和进风井口距离;

  3、抽采钻场、高位巷、底板瓦斯抽采巷布置图,本煤层钻孔布置平面图、穿层钻孔布置平剖面图;

  4、泵站供电系统图。

  (二)瓦斯抽采记录:

  1、抽采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

  2、抽采参数测定记录;

  3、泵站值班记录(含抽采泵开、停记录);

  4、瓦斯抽采报表:

  5、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

  6、抽采量年、季、月、旬报表。

  (三)瓦斯抽采台帐:

  1、抽采设备台帐;

  2、抽采工程台帐;

  3、抽采量台帐。

  (四)瓦斯抽采报告:

  1、抽采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

  2、瓦斯抽采总结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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