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风科值班领导或队长必须在班前会上将各作业地点瓦斯检查等重点事项交待清楚。
当班负责人具体安排工作,并负责发放连锁牌(名字牌)和联锁钥匙。
二、工作面连锁钥匙现场交接只能有一把,由接班瓦检员带入交接班地点,由交班瓦检员带回地面。
队组配备一把备用的钥匙以便进行抽查,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备连锁牌钥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瓦检员交接班一律在“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处进行交接。
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安设位置: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得大于50m,回采工作面距上出口不得大于50m。
四、其它需要特殊说明交接地点由总工程师在月瓦斯检查计划中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确定。
五、瓦检员井下交接时间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工作制度,以及人员出入井所需要的时间等因素确定。
六、交班前,交班瓦检员必须弄清楚以下内容:
1、所辖范围通风、瓦斯、防尘、监测、局部通风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是否需要下班处理及应采取的措施;
2、所辖范围通风设施、装备运行情况是否需维修;
3、所辖范围的“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
4、相关领导交待的工作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等。
七、交班时交班瓦检员必须将上述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在瓦斯检查小票上作好记录。
八、需要继续处理的“一通三防”隐患,必须由接班瓦检员进行口述重复,进行确认。
九、接班瓦检员到达工作面后,向当班瓦检员了解所辖区域内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瓦斯、粉尘、监测、抽放、作业等情况及注意事项。
十、接班瓦检员按规定的瓦斯检查线路检查瓦斯、核实完交班瓦检员叙述情况及班前会安排需要了解的情况后,确认交班瓦检员所说情况相符。
十一、若现场需要交班瓦检员帮助处理问题,未经接班瓦检员同意不得交接班。
对瓦检员不能处理的隐患,由交班瓦检员向矿调度室汇报,由通风科组织处理。
通风科不能处理的隐患,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汇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处理。
十二、交接班结束后,交、接班瓦检员必须在不挂断电话的情况下,依次在采掘工作面的同一地点用同一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再到瓦斯检查牌板处更换联锁牌。
矿调度室必须做好交接班汇报内容记录,并存档一季度以上。
十三、交班瓦检员在取得接班瓦检员的同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地点。
交班瓦检员升井后将瓦斯检查小票交当班负责人审阅签字,联锁牌及联锁钥匙交当班负责人。
十四、瓦检队长负责收集全天瓦检员日报表,督促瓦检员正确履职。
十五、瓦检员交接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从严从重从快处以经济处罚或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
1、交接班时不认真履职,造成瓦斯超限作业的。
2、出现假汇报、假数据等弄虚作假以及瞒报行为的。
3、不在指定地点现场交接班的。
4、对采用配钥匙、损坏锁等手段的瓦检员,一律按“空班、漏检”处罚。
5、其他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不良行为等。
十六、加强通讯系统建设,确保采掘工作面通讯便捷。矿调度室的调度电话应具有录音和来电显示功能,确保对瓦检员交接班的监督,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