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按规定参加培训学习,做到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应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安全监测监控相关要求,了解井下各监控设备的安装地点及检测范围。
3、值班人员应能熟练操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软件,对设备配置、报表调取打印、传感器报警参数设置等软件操作应能熟练掌握。
二、到位标准
1、随时观察监控实施的运转情况,保证安全运行。监测点如出现无值、断线或其它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责任区监测工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2、加强对瓦斯、风速等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的观察,发现瓦斯、风速异常变化、瓦斯超限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根据应急处理程序,采取相应措施,并向矿长及矿技术负责人报告。
3、每次汇报情况必须认真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内容包括:汇报单位、汇报情况以及采取措施、最终处理结果等。打印监测日报表,负责调用各种数据和资料,报相关领导审阅,并完整归档。
4、监控员值班期间应不间断浏览、分析系统运行各信息数据和参数、煤矿上传信息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5、监控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瓦斯超限记录、异常信息处置记录等相关记录,以及上级指令、决定、意见等管理日志。
6、监控电脑为专用设备,监控员值班期间不得玩游戏、上网聊天、看视频、听音乐、看书等,不准运行非系统设备配置的其他软件,严防病毒侵害。
7、监控员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窜岗、睡岗。
8、监控员必须负责打扫清洁卫生,始终保持室内清洁,做到监控室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9、监控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其他人员对监控主备机进行操作,确需进行维护操作的其他人员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不得随意公开、借用自己的软件操作账户密码。
10.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改变系统设备工作状态或关闭设备,不得随意切断电源或关机。
11、不得篡改、删除系统数据,保证数据真实有效。
12、现场交接班做到,你不来,我不走。同时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13、遇有处理故障时,交接班双方必须同时处理完故障后,待系统恢复正常运行10分钟后,方可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做到交清接明。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监测室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