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二、到位标准
1、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认真观察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数据不上传或数据异常要立即通知井下维护工进行处理或上报相关领导并处理。
2、负责对上级中心站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3、至少每班对监控系统巡查4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4、要熟练掌握人员定位系统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人员定位系统数据报告等服务。
5、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6、及时向矿调度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
7、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控,不准空班脱岗。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