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矿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决策、措施和技术方案。
二、到位标准
1、负责制定地质防治水工作的年、季、月度计划,并督促落实,进行检查。
2、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及水文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地质防治水技术问题。
3、负责地质报告、地质图纸资料的编制与审查工作。
4、负责审查采掘地质说明书、“三量”报表及其它向上级提供的地质防治水图纸、资料。
7、积极引进与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地质防治水队伍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8、组织地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搞好地质队伍建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地质防治水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