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矿的规程、制度。
2、在科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技术业务负责。
二、到位标准
1、按时编制年、季、月、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预防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编制“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参加矿井瓦斯鉴定工作。
2、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搞好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技术和通风管理水平。
3、负责参与收集、观测、分析整理通风、瓦斯、煤层自然发火等技术资料,绘制通风、瓦斯、防尘、自然发火等图纸和搞好瓦斯抽放等技术管理工作。
4、按期上报业务范围内的各种报表。
5、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合理分配风量方案,及时参与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
6、参加审批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矿井灾害预防措施的会审和编制,保证通风系统和风量分配的合理。
7、经常深入井下,检查指导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工作的执行及通风设施规格、质量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通风科科长汇报。
8、负责通风、瓦斯、防尘、防火、防突等有关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协助抓好职工培训工作。
9、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通风科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