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矿有关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2、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制度,对安全管理负责。
二、到位标准
2、参加制定并在全矿范围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5、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6、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组织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7、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全面了解安全、质量情况,对照“三大规程”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8、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如实记录整改情况。
10.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组织调查及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11、负责开展安全队伍建设,对安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教育管理负全责。
12、参与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罚意见或者建议。
13、负责督促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和更新,负责确保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联网正常使用。
14、完成矿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