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条例和矿有关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2、在安全副矿长、科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搞好各项安全大检查和质量验收。
二、到位标准
1、随时掌握全矿的安全动态,经常深入井下一线检查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
2、对安全检查工作全面负责,开展对安全人员的安全、业务技术学习。
3、负责组织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上交有关部门和领导。
4、负责督促落实采掘修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5、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6、督促落实采掘修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如实记录整改情况。
7、发现有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撤人并进行报告。
8、参与采掘修安全考核,提出奖罚意见或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安全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