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以及矿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到位标准
1、负责组织职工落实矿制定的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措施及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的计划。
2、组织检查机电运输现场安全情况、工程质量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3、经常巡视每个管辖现场,督促职工按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作业,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隐患,必须在现场指挥排除。
4、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工培训计划,做好职工培训工作。
6、分管范围发生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组织抢救。
7、按要求完成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机运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