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二、到位标准
1、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接受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所使用新设备进行的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4、运行时要认真观察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方可再运行。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负责维护乘人秩序,监督、制止乘人是否按规定乘坐和违规携带物品。
7、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制止违章,严格按照“四不伤害”做好自保互保。
8、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负责人报告。
10.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