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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变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三项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14 10:37 来源:煤矿安全网 电工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制度

  一、岗位职责

  井下变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二、到位标准

  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及矿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标准和机电质量标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班组长指挥,按时参加班前会。坚持现场面对面交接班,绝不允许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

  4、持证上岗。对本职内的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维修质量负责,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到工艺安全和操作安全。

  5、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职范围内电气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完好标准及其常见事故处理方法。

  6、严禁甩掉漏电、过流、接地等各类保护装置。

  7、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放电、验电制度,并悬挂标志牌。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8、必须对本职内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9、严格执行机电设备运行和故障处理卡制度

  10.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有权劝阻和纠正他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11、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极时汇报。具有预防和应急抢险避灾的能力。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井下变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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