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三项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矿灯充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二、到位标准
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及矿管理制度,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2、矿灯工对矿灯的使用做 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操作,懂结构,懂管理,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搞好巡回检查,保证充电质量,保持矿灯完好状态。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不准随意迟到、早退,不准在班中睡觉和干私活。
5、认真填写矿灯发放与检修等各种记录。
6、端正服务态度,做到收、发矿灯、自救器要及时,准确无误。
7、自救器完好率达到100%,并如期更换失效的自救器。
8、经常保持室内、充电架、矿灯、自救器的卫生整洁,做到物料备件、工具存放整齐,门窗玻璃清洁明亮,充电架、矿灯、自救器无积尘、油垢。
9、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