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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三项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14 10:38 来源:煤矿安全网 矿灯 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制度

  一、岗位职责

  矿灯充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二、到位标准

  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及矿管理制度,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2、矿灯工对矿灯的使用做 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操作,懂结构,懂管理,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搞好巡回检查,保证充电质量,保持矿灯完好状态。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不准随意迟到、早退,不准在班中睡觉和干私活。

  5、认真填写矿灯发放与检修等各种记录。

  6、端正服务态度,做到收、发矿灯、自救器要及时,准确无误。

  7、自救器完好率达到100%,并如期更换失效的自救器。

  8、经常保持室内、充电架、矿灯、自救器的卫生整洁,做到物料备件、工具存放整齐,门窗玻璃清洁明亮,充电架、矿灯、自救器无积尘、油垢。

  9、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矿灯充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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