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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三项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14 10:46 来源:煤矿安全网 人力资源 科长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制度

  一、岗位职责

  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到位标准

  1、负责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2、组织、管理、平衡、指导矿的劳动工资和社会统筹工作。

  3、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

  4、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科学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5、根据人员需求情况,提出内部人员调配方案,经上级领导审批后实施,促进人员的优化配置。

  6、制定招聘计划、招聘程序,进行初步的面试与筛选,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等。

  7、制定薪酬政策、福利政策,办理社会保障福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8、组织劳动保险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对职工进行矿规矿纪教育,严明劳动纪律。

  9、督促全矿生产计划和各类统计报表的落实和上报工作。

  10.按时参加矿的有关会议,经常检查劳动工资和社会统筹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矿长请示和汇报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人力资源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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