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到位标准
1、依据国家社会保障规定组织落实缴费基数的核定申报工作。
3、不断改进劳动定额的评定方法,使劳动定额工资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4、做好个人政策咨询、来信来访政策解答工作。
5、协助科长做好职工社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招工等管理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劳动组织、工资管理、劳动保障、招工等工作。
7、根据科长安排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人力资源副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