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在掘进队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当班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指令以及各项规定、制度、安全措施。
二、到位标准
1、负责组织召开职工班前会和现场班前小会,强调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做好现场分工布置,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2、负责带领全班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
3、负责组织开展现场隐患排查和治理及安全确认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隐患,隐患消除、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各作业地点的安全设施情况、规程措施执行情况、作业人员操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5、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矿调度室汇报,亲自盯在现场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险情或无风、瓦斯超限等情况时,服从安全员、瓦检员的命令,立即将人撤到安全地点。
6、监督瓦检员、安全员、班长及职工的上岗和工作情况,发现脱岗和提前升井,立即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7、负责抓好当班现场“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工作,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规定标准施工。
8、负责带头搞好现场“手指口述”操作。
9、监督本班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10.杜绝“三违”,听从专职安全员正确监管,做好交接班。
11、发生安全事故,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事故抢救,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掘进跟班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