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在掘进队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队安全、质量及任务的验收工作,是本队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指令以及各项规定、制度、安全措施。
二、到位标准
1、熟悉并掌握《生产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考核评级办法》,配合队长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设备维修质量验收考核制度。严格验收标准,不徇私情,严格按验收制度执行。及时公平公正的评出当班工分。
2、有权协调本队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或组织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生产安全问题。
3、坚持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事故隐患没有处理,及时落实整改或交待下个点班落实整改。
4、监督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5、负责监督落实本队组现场“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
6、密切配合技术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验收升井后,要及时整理现场记录,妥善保存好原始记录,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任务。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掘进队验收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