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三项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到位标准
1、听从专职安全员正确监管,持证上岗,按章作业。负责对火工品领取、运输、存放及放炮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维护好起爆器,并认真检查好炮线及联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做到电缆吊挂符合要求。
3、放炮后负责检查遗炮、瞎炮等情况,处理瞎炮时现场必须有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不得违章操作。
4、必须采用专用起爆器进行放炮,放炮工作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
5、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合理装药,保证循环进度。
6、炸药、雷管的领退,要做到领、用、退三清,不得私自存放。
7、严格落实放炮管理制度,不违章作业,坚决同“三违”现象做斗争,敢于制止“三违”。同时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做到“四不伤害”。做好现场“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9、发生事故,立即向班队长汇报,保护现场,积极施救。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放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