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三项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到位标准
1、听从专职安全员正确监管,不违章作业。做好现场“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
2、在上级的领导下,搞好井下煤尘的清洗、防尘及隔爆设施的安装维修、设置、回收管理工作。
3、掌握管辖区域内供水、喷雾及隔爆设施使用状况,经常检查维修,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4、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并填好当班工作汇报记录。坚持按灭尘图表作业,杜绝煤尘堆积和飞扬。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综合防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