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本矿井抢险救灾工作任务。
2、负责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二、到位标准
1、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地面防火工作,负责矿预防性检查。
2、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密闭、反风演习和其它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3、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4、负责井下密闭取样及分析工作。
5、负责辅助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搞好职工救护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6、经常深入矿井熟悉情况,了解矿采掘布置、通风情况、保安设施、火区管理、运输、防水排水、输配电系统、洒水灭尘、消防火管路系统及其设备的使用情况;各生产队组的分布情况,机电硐室、火药库、安全出口的所在位置,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动态等。
7、协助生产技术科搞好探查老窑、恢复旧巷等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8、负责训练井下职工、工程技术人员使用和管理自救器。
9、协助通风、安全科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10.负责全矿职工掌握救护仪器使用的基本知识。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救护队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