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条例及本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带领小队积极完成中队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到位标准
1、组织、督促小队业务学习和体质训练,抓好日常管理和战斗准备工作。按时对小队装备和个人仪器进行检查,使之达到战斗标准要求。
2、救护小队长是小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在井下预防检查、排放瓦斯、值班、待机等工作中对本小队的安全和行动全面负责 。
3、处理事故时、小队长是本小队的直接领导,负责本小队的一切战斗行动,了解本小队的战斗任务和随时观察灾区恶化情况及队员身体状况、氧气压力等,带领小队安全完成任务。
4、带领小队开展修旧利废,勤俭节约活动。
5、严格落实矿和中队的各种制度。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小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