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条例及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到位标准
1、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下达的任务。
2、爱护救护仪器等装备。切实落实仪器装备检查保养制度,使之达到战斗标准要求。
3、积极参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质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技术、业务、身体素质。
4、在排放瓦斯、烧焊、值班监护等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工作环境中,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及各种措施。
5、处理事故时,正确运用战术和技术装备抢救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小队长。
6、在担任电话值班员、安全岗哨时,认真履行队员特别职责。在采样时做到真实有效,分析数据真实可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救护队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