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条例及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到位标准
1、保证救护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勤检查,勤维护。
2、坚守岗位,接到出车命令后立即出车。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以最短的时间将指战员送到事故矿井。
4、救护车辆停在事故矿井时,司机负责保管车上一切装备和物品。
5、返回驻地后,及时检修车辆,使其保持战备状态。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标准
根据《盘县老沙田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盘县老沙田煤矿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救护车司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到位标准一项不达标考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