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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三项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14 15:40 来源:煤矿安全网 钳工 操作规程 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布情况。

  4、了解所负责维修的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保护装置的运行状况,掌握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方面的技能和基础理论知识。

  5、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二、安全规定

  6、上班前不喝酒,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本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7、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时,必须填写工作票。

  8、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9、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2人以上(含2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验电放电(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放电,只能在硐室内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进行)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允许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搬移等工作。

  10、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的绝缘应良好。

  11、井下电气维修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和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器(笔)。

  12、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三、操作准备

  13、井下电气维修工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器(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14、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将停送电时间及影响范围通知相关人员。

  四、正常操作

  15、有值班员的井下变电所内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停送电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变电所、配电点的操作,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16、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17、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准确,动作可靠。

  18、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有关的要求执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19、各类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校验。

  20、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21、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2、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参数不得任意修改。

  23、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24、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良好无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25、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采用绑扎方式。

  26、连接屏蔽电缆时,其半导体屏蔽层应先用三氯乙烯清洗剂(阻燃清洗剂)将导电颗粒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丝刺破芯线绝缘层。屏蔽层剥离长度应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耐泄痕性d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的1.5-2倍。使用ZG—18型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的1.5-2倍。

  五、特殊操作

  27、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

  28、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应有工作负责人负责联络系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负责人对各工作点检查,确认全部完工,安全设施拆除所有工作人员撤离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29、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抢救,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30、当发现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六、收尾工作

  31、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警示牌,清点工器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32、所有工作结束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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