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吕梁煤监分局党总支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分局全体党员重温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条例》制定背景、制定过程、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制定意义、条例全文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颁布的又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目前党内要解决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核心是要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的问题,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负责任的问题。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分局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分局党总支书记王海生强调,全员要把《条例》的各项要求时刻印在心上,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做起,时时刻刻谨小慎微,严于律己,对分局的各项决策部署、目标和任务,勇于担当,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