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矿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参与制定并监督检查矿井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及工作质量。
5.检查现场有无事故隐患。参与并组织全矿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督促和帮助有关单位、部门抓好整改。
6.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及时总结安全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工程的进度及效益情况。
7.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吸取教训,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认真开展反“三违”、反事故活动。
8.协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规程学习,并组织抽查考试。
9.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执行情况。
10.支持和指导安全检查员、安全网员开展活动,认真听取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
11.负责安监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总结、交流安全监察与安全工作经验。
12.负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的落实,并负责日常指导和动态监管,协管管理体系其它部分相关工作。
13.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拟定,安全管理措施的督促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应急演练,职业病危害防治,“三违”行为的制止和纠正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
14.负责收集国家、自治区有关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政策及集团公司、西部公司有关职工安全培训方面的制度、规定,为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依据。
15.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取证工作。
17.负责调岗人员和新增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职工入井前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
18.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七新”培训工作。
19.负责建立全矿职工的安全培训档案,并进行管理。
20.负责全矿三级培训体系的业务指导工作。
21.参与全员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2.负责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的帮教工作。
23.协助开展职工技术比武、技能鉴定、实操实训、师徒结对子工作。
24.牵头对各基层单位班前会指导、检查、评比工作。
25.负责全矿“一日一题”出卷、监考、阅卷、统计、存档工作。
26.负责公司安全培训工作的总结、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