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组织开展矿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采煤、掘进(修护)、设计、矿压、科研等技术管理工作。
3.参加编制矿井安全技术长远规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安排。合理安排采场,从技术源头上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4.参加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及反风演习、救灾等重大安全活动。
6.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法规及上级有关指示,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7.做好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业务指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工程质量的检查、鉴定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超前预计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8.负责口内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总结工作,组织口内日常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工作。
9.组织或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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