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协助部长做好“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一通三防”日常工作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对通风相关资料、规程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批,并及时整理归档。
4.负责制定通风专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参与编制通风相关管理规定、技术标准等,并督促落实。
5.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超前安排各项通风工作。
6.组织通风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搞好通风队伍建设。
7.协助领导开展通风专业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创建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8.负责分管范围内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1.未按要求落实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罚款200元。
2.对井下“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督促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理,重大问题没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的,罚款200元。
3.未落实通风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创建工作,罚款200元。
4.未落实“一通三防”基础资料审查、分析工作,罚款200元。
5.未落实各类“一通三防”工程考核、监督工作,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