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三大序列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考核等具体工作。
2.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具体为人员档案建立、接收、保管、转递、信息化、统计和保密,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3.做好专业序列人员的评聘、考察、使用、管理、考核、处分等管理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用工作。
5.做好管理序列人员的日常培养、选拔使用、考核、处分及日常监督等工作。
6.详细掌握班队长、后备班队长队伍状况,做好操作序列的考察、使用、管理、考核、处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任免的意见。
7.认真学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
8.落实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
9.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2.基础资料不完善,台账、档案不健全的,给予罚款100元。
3.工作完成质量不高,工作完成时限超时的,给予罚款100元。
上一篇: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下一篇:员工关系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