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8-23 14:37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一、责任范围
1.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劳动用工管理、员工申诉处理、入离职手续办理等工作。
2.负责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相关手续。
3.做好职工入离职手续办理,了解职工离职去向及工资待遇情况,并建立台账。
4.负责公司内部劳动争议处理、受理员工申诉,深入客观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
5.按照公司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做好劳务派遣工选招工作。
6.根据当地人社局要求,每年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7.引导员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保证沟通渠道畅通。
8.认真学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
9.落实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
10.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标准
2.基础资料不完善,台账、档案不健全的,给予罚款100元。
3.工作完成质量不高,工作完成时限超时的,给予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