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负责信息搜集,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做好服务工作。
2.负责检查矿所属单位和部门对矿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和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督办工作。
3.负责领导层秘书工作,起草矿行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重要会议材料、矿党政各类文件和综合文字材料等,负责领导层安排的有关部室起草材料的文字把关工作。
4.负责矿有关会议的记录和纪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不失密、不泄密。对总经理办公会等有关会议涉及保密的问题,不得随便议论。
6.协助部长、副部长抓好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7.负责落实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考核标准
1.未及时完成责任范围内工作任务的罚款100元。
2.未按领导交代完成相关工作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