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1.负责做好全矿技术、文书、财会、声像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鉴定、统计和补充工作。
2.按照档案的分类原则和保管期限等规定,实行科学分类,分级保管。
3.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定期进行档案材料的清理查卷,按规定要求进行鉴定和销毁,对确定销毁的档案要逐份登记、造册,写出鉴定销毁意见,报矿领导审批。
4.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业务性工作。
5.负责定期检查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搞好防火、防盗,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6.负责搞好档案室有关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以及环境卫生,确保档案的质量。
二、考核标准
1.未及时完成责任范围内工作任务的罚款100元。
2.未按领导交代完成相关工作的罚款100元。